

决定免去:
张 勇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。
决定任命:
付 军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。

免去:
罗依婷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院长职务。
任命:
付 伟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院长;
罗依婷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。

免去:
杨 彬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。
来源 铜仁人大
编辑 胡锐
二审 黄国平
三审 刘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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